一、招標人到有關部門交納建設費用;
二、招標人組建招標機構或委托招標代理機→招標辦備案;
三、發布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→招標辦備案;
四、編制招標文件→招標辦備案;
五、投標人報名→招標辦備案;
六、對投標人資格審查,確定投標人→招標辦備案;
七、發表發標→管理部門(招辦)監督;
八、組織投標人勘察現場,答疑→招標辦備案;
九、抽選專家評委,確定評標委員會;
十、收標、開標、評標、定標。→管理部門監督;
十一、頒發中標通知書→招標辦備案;
十二、與中標人簽定施工合同→招標辦審查備案。